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80万,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

2024-12-26 0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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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考虑两条,一是招待费的扣除,二是国债利息的免税
本年利润总额380万,扣除20万,即按400万计算,利息收入可免税,即按390万利润计算
所以所得税费用为:
(380+20-10)*0.25=390*0.25=97.5万元
2、本年净利润
本年利润减去所得税
380-97.5=282.5万元
3、年末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计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分配的股利
=100+282.5-282.5*0.1-40=314.25万元

回答2:

97.5 28.5 3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