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担保的两个问题

2024-12-31 18: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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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诉抗辩权,就是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还钱,债务人不还钱时候才能要求担保人还钱,不能不问债务人还钱直接要担保人还钱。
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内容。为了解决合同相对性原则情况下债权人利益的问题。原本a向b借钱。同时还有c欠a的钱。但之后b只能要求a还钱不能找c(*合同的相对性)。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可以突破这样的相对性(比如危及于债权人债权,比如限于金钱限制的债务等等,具体合同法有),b可以直接要求c把钱还给自己。即便b和c之前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