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如果男方自愿在离婚时将共同房产给女方,这个协议有效。
2.如果该房产是男方母亲婚前赠予的,那么除非有别的约定,否则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予,如果是婚后的赠予,除非有约定只赠予男方,否则视为夫妻共同房产,如果将该房产变卖,原则上属于夫妻可共同分割的范围,如果是离婚之后,男方目前将该 房产变卖之后的钱给男方,自然与女方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呀,既然开始你的问题中已明确表明了男方与女方协议将该共同房产给了女方,又怎么会有后面的问题呢?我不太明白,你要问的中心意思是什么?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个协议将成为民政局办理离婚文件的附件之一,因此一旦批准离婚即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男方母亲房产,如果在婚姻延续期间发生交易,所有钱交儿子(注意不是由儿子保存而是送给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离婚时,办理离婚的单位会给你的协议书上盖章,一式本份,男女各一份,单位一份留底,协议保法律保护.
离婚协议只要经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你说的 离婚协议里这些都写明的 具体到你回复的老人的钱 老人的财产交给你 是要你保管 还是给你们了 一般来讲 老人的钱是不包含在夫妻共同财产里的
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