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迟迟未放款,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2025-01-04 13:26: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觉得没有明确规定,追究不了什么责任的。有没有说明,超过预定时间的赔偿处理?没有就无理可据了

回答2: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回答3:

1、住房公积金迟迟未放款,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更严格、要求更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明材料有利于提高贷款审批速度。
2、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要看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对付款时间、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当达到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时,买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更多相关内容:http://www.gov.cn/banshi/2005-07/11/content_13695_3.htm

回答4:

能确定时间是中介写上去的吗?如果能那就交中介负责解决

回答5:

找中介解决啊。贷款没给你办下来是他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