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你要出庭才好,不然缺席审判,你放弃了自己的答辩权。
如果受害方伤情不重,没有评残内容,交强险和商险足可给予损害赔偿,你视情况可以不请诉讼代理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就会算得清清楚楚,你自己负担的很少。
如果伤情较重,医疗费花的多,评残等级很高,有可能强险和商险(不知你上没上商险)不够赔偿,你要负担保险赔偿后余下的费用。这时最好请诉讼代理人,毕竟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是为保险公司说话的。实在不想请,也要到律所咨询咨询清楚。
这些要求都是合理要求,法院一般会都按照这些诉求判决的。如果你是机动车,有交强险,那就等开庭后等判决,你自己也就出个50元的诉讼费。如果你没有保险,就和对方调解解决了吧,可以在开庭前调解,也可以等开庭后再调解
接到传票。估计对方把你告了,下一步法院按程序对你们这事情进行处理了
1首先说下责任问题。既然你的全责,你应该对受害方负责,因该给于补偿或赔偿。
2.关于费用问题。他的这些费用需要有发票,或法律认可的凭证.(有些费用具体也没有什么标准.例如精神损失费)双方认可就可以.不认可部分由法院裁定。
3关于传票.你不给人家赔偿,人家当然请求法院主张了,甚至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
你全责,不到5000元。。保险都能赔的差不多。
如果你和他打官司,看法院怎么判决,就目前来看,对方提的要求并不过分。
有争议的是其误工费的计算是否准确。
皮肤和软组织挫伤能否计算12天误工,第二是单天工资是否有收入证明。
走法院的话,你还有承担述讼费。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应诉即可。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