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副总,他以我不胜任岗位为由,要给我调职降薪,我不同意,他们说合同注明可以单方决定,我该怎么办?

2024-12-22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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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公司如认为你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公司是可以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但这个调岗的目的应是找到更适合你的位置,不能有侮辱性,另外,原薪酬待遇不能降低,降薪是绝对不可以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至于是否现在解约,我的意见是不急于这一时。

回答2: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