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间人数是其他三车间人数和的1/3,可知甲车间占总共的4个车间的1/3÷(1+1/3)=1/4
乙车间人数是其他三车间人数和的1/4,可知乙车间占总共的4个车间的1/4÷(1+1/4)=1/5
丙车间是其余三个车间人数和的1/5, 可知丙车间占总共的4个车间的1/5÷(1+1/5)=1/6
所以丁车间占总共的4个车间的(1-1/4-1/5-1/6)
全厂就是
46÷(1-1/4-1/5-1/6)=120人
把总人数看做一个单位一,则丁车间占总人数的【1-1/3-1/4-1/5】,用46去除以【 】就可以了。
46÷(1- 1+3分之1 - 1+4分之1 - 1+5分之1)
=46÷(1- 60分之37)
=46÷ 60分之23
=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