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的!!美国除了法官以外,还有陪审团,有的时候陪审团的意见基本可以左右法官的意志。约束法官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合众国法官行为守则》和《司法委员会改革、司法行为和丧失能力法》。《守则》是由美国司法会议于1973年制定的,但是,直到1980年以後,国会特准联邦司法系统制定自律体制,《司法委员会改革、司法行为和丧失能力法》出台,一套惩戒制度才得以正式确立并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