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前两天有人问过了—— 受益人对保兑行的建议不予理会,并在单据备齐后,直接向保兑行交单,只要交单相符,那么保兑行就必须对受益人付款——因为这是保兑行的义务,即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保兑行有代开证行付款的义务。 这也就是保兑信用证的意义所在。
仍应坚持要求开证行付款,因为信用证一经开立,开证行就应对信用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