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办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方面你就是辞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单位在停产期间必须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上班就应该有合同内规定的计时工资。如果你的工资结构是有计件的,那一部分你就可能没有了。依照你的描述是员工放假,那企业一般应该是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另外每月还应正常发放你的合同内工资。因为是企业对你个人进行放假,但是如果仲裁你要拿出企业让你放假的证据。
总结反正除非企业解雇你,不然你没有经济赔偿金。特殊情况就是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福利,或没有发放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进行赔偿。
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你仲裁就是企业违法,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就是1998年10月6日到现在2012年12月19日,应该是14.5个月的工资(如果你的工资没有超过当地税前平均工资三倍就可以超过12个月)。还有外加1个月的代通金,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也要企业缴纳。
公司停产,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这一权益,但是你自己提出离职,依照法律规定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上面的计算,如果对方还是无作为的话,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