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机采血小板一个单位全血200毫升
2010年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规定,捐献单份血小板记为献血一次(200毫升算一次),双份血小板记为献血2次(也就是相当于2个2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