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占工资的比率是怎么算的?

2025-01-05 00: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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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8%,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可以按照5%的比例。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市内、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保税区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1%。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参保单位的主营项目在0.5%-1.6%之间确定缴费比例(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为0.9%,个人不缴费。

回答2:

什么叫社保缴费基数占工资的比率,正常情况下,缴费基数就是上年的实发工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