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
1.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则这个工资税率表如下: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5800 - 3500 = 23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数算扣除数
= 2300 * 10% - 105
= 125(元)
如果是旧税法的话做法如下:
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5800 -2000 =3800(元)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数算扣除数
= 3800 * 15% - 125
= 445(元)
(5800-3500)*10%-105=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