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而得出的,甲乙双方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丙履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乙负责向甲承担违约责任,乙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丙追究责任。但是甲不能直接向丙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约束的是甲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