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财政问题,麻烦各位帮下忙

2024-12-03 01: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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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
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1-(0.8+0.66+0.11+0.1)】×0.05=0.0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