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啊,那个替换功能中如果原先的文字为突出显示,要改为非突出显示,就要将光标定位在第一个文本框中然后选择下边的“格式”按钮中的“突出显示”;如果原先的尾非突出显示,要改为突出显示的话,就要将光标定位在第二个文本框中也就是那个替换为后边的那个文本框内,然后再选择下边”格式“按钮中的”突出显示“,然后点击替换即可。
不是很明白你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