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无赡养公婆的义务,也无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只有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为你的朋友是公婆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朋友留下了小孩,这个小孩可以代位他父亲继承应继承的份额。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为您带来解答:
首先,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丧偶儿媳如果要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公婆遗产的,必须在丧偶后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
该条在最新的《民法典》中也有保留,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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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是他的父母,然后是他老婆,最后是他的儿子,他公婆如果也死了的话,是他儿子继承。
孩子继承,媳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