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25-03-06 2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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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地[2009]4号)(财税[2008]175号)和《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财行[2009]1号)(国税发[2009]89号)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法人注销的情况。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