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旁的树木属于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不得随意砍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当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
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当中的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
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或街道两旁树木有城市园林局管理;县级公路两侧红线内树木由县交通局管理,国道两侧红线内树木由养路工区管理;乡村路行道树由乡村组织管理。各级道路红线外林木以土地性质和经营形式确定树木所有权。不管是何种形式,都不能随意砍伐树木,必须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国道行道树由交通厅负责审批。
不可以随意砍伐,那属于人工破坏。树木应该是属于路政部门管辖的吧。
什么环保局!乱讲,是绿化园林局,原则上讲肯定不行严重的话还唉抓!不过你如果偷偷不留下证据地,不是大规模的,不会干第二次的,可以!
由公路路政部门负责,随意砍伐要赔偿的,而且很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