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2024-12-17 13:42: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回答2:

你可以查看考试当地的教育考试院会有非常详细的说明!

回答3:

政策法规、基础知识都有的呀

回答4:

询问当地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