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大会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实践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指导经济建设的理论,而且是指导各方面建设的理论;不仅是指导发展的理论,而且是指导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理论;不仅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而且是帮助人们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的世界观方法论。只有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和行动指南,才能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才能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因为它适合中国特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