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跨省调动工作先要由本人提出调动工作的书面申请,向调出或调入单位说明要求调动工作的理由及本人的具体请求。单位行政接到工人要求调动工作的申请书后,应当及时进行研究,答复是否同意调动。
调出或调入单位同意工人要求调动的请求后,即可发出商调函与对方单位行政联系。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的要求。向其如实介绍被调职工的思想、工作、身体及家庭状况,提供档案材料。调出或调入单位经过相互协商同意工人调动后,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调动手续,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发出函调令。调出单位行政接到工人调动工作的调令后即可办理调动手续,工人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调动工作证明信到调入单位办理报道手续。工人在办理调动工作手续的同时,持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接受证明信到调入地区的公安、粮食部门办理落户和粮食关系转移手继,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养老基金的转移手续。为了促进劳动力流动,近几年有的地区从方便职工出发,简化了调动手续,规定工人调动时,不须经过调出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只要调入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即可调入。
劳动合同制在合同期内,确因生产、工作需要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时,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后,可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制,需要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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