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物业费和停车费的问题

2025-01-04 15:32: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物业公司的名字改改是很正常的,主要是物业公司有没有更换,业主委员会是否与新物业签订了合同,原物业公司是有权利向你催缴拖欠的物业费的,在法律上,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没有任何理由拒缴。你可以联合业委会炒掉现在的物业公司或打官司要求赔偿。
2.在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是可以将绿地更改为停车位的,并收取服务费。
3.车位应该不会无主吧,哪怕是公共临时停车位,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不可能个人独占。
4.走法律途径主要看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是如何考虑的。
5.无赖途径最好不要走,爽了一时,讨到点小便宜,不过,你家在那里,除非物业公司被裁掉,不然,你以后的日子就麻烦了。哪怕是更换了新物业,无赖的来的还是要还给大家的。

回答2:

把欠缴的物业费补齐是应该的;把绿地改为停车位是要通过业委会上报业主大会举手表决的,如果大多数业主同意,就形成文字可以实施。私自安装地锁是非法的,不光物业,城管也会管。不要做得不偿失的事。

回答3:

1、交纳物业费是你的义务,享受物业服务是你的权利。
2、绿地该停车位要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执行方可更改。
3、自己装地锁不对的。
4、成立业主大会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回答4:

1、交纳物业费是你的义务,享受物业服务是你的权利。
2、绿地该停车位要经过业主大会通过执行方可更改。
3、自己装地锁不对的。
4、成立业主大会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5、完全同意以上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