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你这个标是这样的情况,1、招标单位打电话给其他三家,你说那三家没交投标保证金,你是如何得知的?2、即使只有你一家递交了投标文件,也不能直接说你家中标,可进行二次招标,如果已是二次招标,就可以申请不再招标,可以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也可以直接发包。3、以不退投标保证金为由收你们的投标文件,没什么法规支持,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规定,你们也可以直接问监管部门,这种情形,也可以投诉呀。
我所了解的就这些了,希望能解开你心中疑惑。
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