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互认: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墨西哥 等21个成员国和地区; 2.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互认:包括澳大利亚、文莱、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泰国、美国、越南、加拿大、菲律宾、尼泊尔、墨西哥等23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