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判案件是指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作出判决的活动。
法官除了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外,还必须依法审查起诉以决定是否立案;依法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依法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依法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对妨害诉讼者决定给予强制措施;依法解决下级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依法指导下级法院工作;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同时必须办理下列事项:(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可惜没几个照做的!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完)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