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简单处置一下。
打开图,用鼠标点击一下原来已有的尺寸之一,比如,1920的那个尺寸,此时在上方工具条的“标注样式控制”小格栏里,会显示该尺寸是什么标注样式。或者,你Ctrl+1打开该尺寸的属性栏,在属性栏的项目“其他”中,会显示该尺寸的标注样式,记住该尺寸样式的名称。
接下来,你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对话框(点击菜单栏“标注”面板,点击“标注样式”),选择你刚才已经记住了的那个标注样式名称,在对话框右侧上方点击“置为当前”,并关闭对话框。此时,你再标注,就会使用与该图原有标注同样的设置了。
1.输入d回车,进入标注设置,选择“修改”,选择“主单位”选项板,看“测量单位比例”显示的数值是不是0.5,将其改正为1,即可按照实际尺寸进行标注。
2.如果只是测量长度,输入“di”回车,选择两点,命令行会显示线段长度;如果需要标注长度,输入“dal”回车,点击线段两点,就标注了边长。
第一个问题:你画的时候是否按客观尺寸画的,如果时请看看标注样式中的尺寸比例是否为1:1;
第二个问题:用DAL(对齐标注)测量(由于两直角边不与坐标系统X、Y轴平行,不能用DLI。
你的标注设置缩小了20倍。d回车设置一下注释比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