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情况的,我们国家的5种形式遗嘱,目前没有打印遗嘱,有的法官判有效,有的无效,好消息是,最新的民法典要出台了,打印遗嘱有效了。
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遗嘱,只要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被判定无效的。至于楼上的说找公证处也是可以的,但是我不建议了,因为这次不仅打印遗嘱有效了,还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如果好,为什么要取消了?你品品。
再说了,对于普通来百姓一般就没写过遗嘱,遗嘱的专业性好多律师都不行,就是律师也分专业的,几年甚至几十年也没写一份遗嘱也是常事。你想想啊,现在动不动处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财产,就自己找个范本?随便找个律师就完事了?不是拿自己的财产开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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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因为,对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中尚存有争议。若结合其他证据能证明遗嘱内容与被继承人意志一致,有的法院也可能从尊重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角度出发,认可打印遗嘱的效力。
并不是所有的遗嘱只要有被继承人签名就有效。按照遗嘱书写主体是否为被继承人本人,遗嘱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遗嘱是由电脑打印的,虽然末尾有被继承人的亲笔签名,但主文并非他本人亲笔书写,不符合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构成要件。
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仅有他一人签名,并无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因此亦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
综上所述:
按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打印的遗嘱是无效的,但《继承法》是我国目前实施最久又没修正过的民事法律。但生活早已走在了法律前面,这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老法”似乎已跟不上时代发展。当年立法时条件有限,根本无法考虑如今打印遗嘱的效力。老法中有一些无法适应现代生活的法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民法典将打印遗嘱作为法定的遗嘱形式加以规定,只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和遗嘱人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打印遗嘱就有效。
如果你在遗嘱前有在公证处公证,收到了公众人员的公证委托书打印的就是有有效的。前提是一定要有公证人员公证的。
民法典实施以后,打印遗嘱也是被允许的,需要注意要有两个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字和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