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废品回收站都需要些什么手续?

2025-03-10 00:39: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废品回收站所需要的资料,以及具体流程如下:

注册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

管理制度:

从进口固体废物国外供货、装运前检验、国内收货、口岸检验、海关监管、进口许可、利用企业监管等环节均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进一步完善了进口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并明确规定九项禁止:

1、即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2、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3、禁止进口危险废物。

4、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

5、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

6、禁止进口境内发生量或者堆存量大且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固体废物。

7、禁止进口尚无适用国家环境维护控制规范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的固体废物。

8、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

9、禁止以凭指示交货(TOORDER方式承运固体废物入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品回收站



回答2: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回答3: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 

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安局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环保部门 

4.刻章,验资——刻字社、银行 

5.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7.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8.开立银行帐户——银行 

9.买发票——税务局注册公司。

废品收购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投资金额根据你设立的规模和自己的能力来决定,在办理执照的时候需要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的最低入资金额办理,不足以后可以增资,办理完成后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经营。流动资金一般需要10万元。

对从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废金属回收的废旧物资经营者,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除了审核其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外,还必须查验其是否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

注册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回答4:

1、申请。符合从业条件的申请人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递交申请书,工商所接到申请书后发给申请者开业申请登记表。2、提供相关材料。(1)、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审批发照。对复审认定合格的,批准其具有经营资格,有规定期限内发放营业执照。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