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工程,购入工程物资的增值税额的抵扣问题

2024-12-21 18: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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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可以抵扣。
2.税法文件最权威了,那看看税法文件吧。【留意文件中说的不动产。仓库是不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

回答2:

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抵扣是有限制的,车辆和房屋建筑物是不能抵扣的,购入工程物资,如果是为了制造应税项目就可以抵扣,如果是为了非应税项目就不能抵扣。如小汽车、房屋等。购入工程物资,绝大多数情况都是为了做建筑物,如果最终形成的是建筑物,那么是不能抵扣的。

回答3:

不能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回答4:

外购材料如果用于建造不动产,不动产属于征收营业税的范围,对于增值税来讲属于非应税项目,因此不动产所耗用的材料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必须转出,转到不动产的成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