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能决定结婚在一起,双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现了破裂,双方多沟通尽量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确实不能继续生活下去,在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要把它给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够办理结婚证,进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凭证。如果一不小心,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想要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又没有证明已离婚凭证,这时候,不要着急,告诉朋友们一个小方法简单的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人民法院的每个案子审理都会有记录,都有底单存档。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凡是再次结婚的,必须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只能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补领取判决书,否则的话,是不能去领结婚证的。
找到承办离婚案件的法官,或者直接找法院的档案室复印一份,加盖法院公章,就行了。法院会给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