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健在,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吗

2024-11-24 1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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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但是房产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等形式办事过户手续。继承的首要条件是产权人死亡。
附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回答2:

可以立遗嘱,单户名不能变更。
可以采用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