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中,少数民族报考者如何加分?

2024-12-12 18: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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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 A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 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福建省的少数民族乡名单如下:
福州市:罗源县霍口畲族乡、连江县小沧畲族乡
三明市:永安市清水畲族乡、宁化县治平畲族乡
泉州市:惠安县百崎回族乡
漳州市:漳浦县湖西畲族乡、漳浦县赤岭畲族乡、龙海市隆教畲族乡
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上杭县庐丰畲族乡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霞浦县盐田畲族乡、霞浦县水门畲族乡、霞浦县崇儒畲族乡、福安市坂中畲族乡、福安市康厝畲族乡、福安市穆云畲族乡、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福鼎市佳阳畲族乡
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变化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变化届时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回答2:

其实是可以的,国家人事条例规定考上公务员的话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你必须先跟你现在单位的领导沟通好,如果单位不放人,你也没有办法,面试资格审查都无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