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您并没有说清你房子具体是哪里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要知道法律根据房屋质量不同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第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 常供水供电等。
第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 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不同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可概括如下:
(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
(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 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同时,北京栩锐律师提醒,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要通过多种方式来进行协同解决。出现质量纠纷后,在证据收集较为齐全的情况下,可先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协商,也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在问题不能得到较好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在一个小区内 如果很多住宅都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要注意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在诉讼中也尽量进行集体诉讼,以弥补单个购房者力量的不足。
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新房客厅顶面现浇硬度度不行,属不属于主体不合合不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