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规定,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得超过0.0024%;二氧化氮浓度不得超过0.00025%;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0.0005%;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0.00066%;氨气不得超过0.004%。
沼气浓度小于等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等于0.5%;一氧化碳小于等于0.0024%二氧化硫小于等于0.0005%二氧化氮小于等于0.00025%;硫化氢小于等于0.00066%;氢气浓度小于0.5%(井下充电硐室风流中及局部积聚风流处);氨气浓度小于等于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