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理由及正确做法如下:(1)不妥之处: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参加。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正确做法: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能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不妥之处: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正确做法:至少有l人是技术、经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