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取?

2024-12-28 0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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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取公积金需要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加盖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②购买合作建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购买危改还迁住房或集资建房的职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明: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等内容。
④购买私产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⑤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职工,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交款凭证、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一份。
⑥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⑦ 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5、需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① 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 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回答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