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场后,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查,并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一,设备开箱检验的主要内容:设备的产地、品种、规格、外观、数量、附件、标识和质量证明资料、相关技术文件等。
二,设备应具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如下:
1,各类设备均应有质量合格证,其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应与实际进场的设备相符。
2,对于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的特定设备,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3,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4,成品补偿器应有预拉伸说明书。
5,进口设备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认证〕产品除外)和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进厂的大型设备必须具备“两证一报告”,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