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将快递丢失,在没有报价的情况下按照快递费的3倍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没有保价的话,估计陪不了多少。我在网上给你找了关于圆通物流赔偿和保价,希望能帮到你:
1、物品是否保价,由发件人自由选择,保价最高限额10000元,费率1%。
2、对已保价物品的损毁,按实际损毁(物品实际损毁的确定标准以物品到达地的当时市场的平均价计算)进行赔偿,对已保价物品的丢失,按申报价值赔偿,但最高都不超过投保金额。
3、没有投保的物品:申报价值1500元以下的若丢失,承运人按照申报价值进行赔偿;申报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若丢失承运人则只赔偿1500元。
4、对未保价物品的损毁,承运人依照其损毁程度按实际运费的3-5倍进行赔偿(如运单上所填写的申报价值低于实际运费的三倍,则按照申报价值赔偿)。
单号【2769439569】的详细流程
2012-11-14 20:21:26 北京市昌平城区公司 已收件
2012-11-14 20:53:31 北京市昌平城区公司 已发出
2012-11-14 21:16:12 北京市昌平城区公司 已操作
2012-11-14 22:16:13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操作
2012-11-14 23:02:31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操作
2012-11-14 21:08:46 北京市昌平城区公司 的收件员 朱传明 已收件
2012-11-14 22:52:23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收件
2012-11-15 01:11:22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打包
2012-11-15 01:21:57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发出
2012-11-15 01:26:00 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操作
2012-11-16 14:29:05 无锡分拨中心公司 已收件
2012-11-16 14:37:40 无锡分拨中心公司 已发出
2012-11-16 19:41:40 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收件
2012-11-16 05:41:00 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发出
2012-11-16 20:42:05 南京分拨中心公司 已收件
圆通太坑了,很多人掉快递,再也不会寄圆通,1000点块钱,打N多电话商量,这么穷酸吗
我只是要把手机邮回淘宝厂家维修而已,结果邮回时圆通快递两次丢失,我就多次接到自称“圆通快递售后处理”的诈骗电话[并不简单] ,最后还是通过淘宝官方介入解决,历时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