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望采纳
不管什么形式的都要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