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这样说,元代只有中央,而没有地方。
元代实行行省制度(此制度在金代就出现,元代是将其完善),所谓行省,即是行动的中书省之意,由中央宰相府的派出机构对地方直接进行管理。当时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关,按理说怎么能够分一块在江苏,又分一块在广东呢,这个制度本身就是畸形的。其实是因为元代蒙古人征服中国,害怕各地不服管制,不放心将政权交给地方,不敢将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是由中央直接统治。就如过去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印度,名义上是由皇帝而不是内阁直接派出总督,总督直属于皇帝。因为内阁代表国会,而国会代表民意。英国本土可以有民主,可以有自治,而殖民地需要的是绝对服从,不需要民意,不能够自治,因此也不需要地方官。中国其实就是蒙古人的征服地,相当于香港之于英国,是由中央直接派人管理,没有地方政权。
因此说元代的行省制度,是有中央而无地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