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知你是哪个地区的。
第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所以,你的试用期约定明显不合理。
第二,离职时员工的权利,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就可以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竞业限制和培训服务协议违约责任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其他情形。所以,你的辞职不构成违约。
第三,公司扣款要有依据,且扣款后所得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供你采纳。
这种扣款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有扣的,拿着这个协议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要回你的工资。
落实相关证据后,走法律程序,不能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