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除非公司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42条的有关规定,否则员工主动离职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第二、所以你的主动辞职行为是没有赔偿的,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
第三、如果公司因为转型,需要老员工帮助度过难关,是可以理解的,但公司说到元月23号有赔偿,这个法律上没有规定。
第四、按照司法精神,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所以只要公司愿意赔偿、你又接受,那法律会支持你们的约定的;
第五、但公司的这种“赔偿”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赔偿“,应该叫补偿、补助、奖励更贴切些;
第六、但建议你最好留有“延迟到说元月二十三号有赔偿”的相关证据(最好是书面证据),防止公司到时赖账,最好有书面约定。
自己辞职,没有赔偿的,因为转型承接旧厂的劳动关系,公司不是解雇你,就不用赔偿。
除非公司公告贴出如何赔偿。
他只是现阶段想留下你做事而已。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没有服务期的约定情况下,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走人了。我不明白“公司的元月二十三号有赔偿”是什么意思,单位给你们增加补偿吗?还是要求你们给单位支付违约金呢?
估计是骗你的,别相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