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了服务期合同并有违约金在试用期内辞职不用支付违约金的。
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3、《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您好:
如果“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符合法定的要求,那么劳动者离职后需要支付。
1、关于违约金
用人单位除法定的两种情况外不得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违约金”。
其中“服务期违约金”是两种法定违约金的一种:
(1)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门的培训,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服务期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的法条参见《劳动合同法》22条
2、关于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门的培训,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且约定了“服务期违约金“的。那么劳动者离职后应当支付该笔违约金,但数额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参见上文)。
这体现了对用人单位的保护,和法律对双方约定、意思自治的尊重。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