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增加了原值,那么可以在增加的当月计提折旧。具体分为:
1、固定资产在改扩建期间,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改扩建后从新确认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去预计净残值后作为应计提折旧额,在预计的剩余使用寿命内,采用企业规定的折旧方法摊销。
2、如果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为零,折固定资产原价即为应计提折旧额,采用企业规定的折旧方法摊销。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供选择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常用的折旧方法介绍如下: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一
月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
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残值=原值×残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旧法一只与三个参数相关: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折旧的多少与“累计折旧”、“已计提月份(已计提月份小于预计月份时)”无关。
二、平均年限折旧法二
月折旧额=(原值-残值-累计折旧)÷(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残值)=[1—累计折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旧法中,折旧金额与原值、累计折旧、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个参数相关。
如果累计折旧与已计提月份均为0,则两种折旧方法中的月折旧额是一样的,但是月折旧率不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