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QQ帐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我国《刑法》第九十一、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私财产的含义及其种类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对刑法意义上财物的认定只能建立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财物通常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其经济价值能够以客观的价值尺度进行衡量。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应用,通信领域发生了重大变革。计算机数据通信日益成为现代通信主要形式,网络电话、电子邮件、实时短信等现代数据通信方式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得到广泛使用。
腾讯QQ作为一款即时通信软件,支持在线聊天、视频电话、点对点断点续传文件、共享文件、网络硬盘、QQ邮箱等多种功能,并可与移动通讯终端等多种通讯方式相连。
我们可以使用QQ方便、实用、高效的和朋友联系,加之它具有极为广泛的应用范围、极快的传输速度,短时间内它就被数百万人接受、使用。
而QQ号不幸被盗则面临着网络好友失散、客户流失等严重后果,给我们生活、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众所周知,QQ通常情况下是一种免费服务,申请、使用均是无偿的。所以它不具备价值,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物”,甚至也不同于用金钱买来的一些网络游戏帐号。
所以QQ号码只是一种通信代码,本质上是无偿的用于数据通信的网络通信服务,所以法院对盗窃QQ号的行为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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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刑法》第252条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只有符合此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此罪。
而对于此类涉及网络犯罪案件,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按此罪追究刑事责任。
QQ中存有大量的涉及个人隐私的个人资料和聊天记录,这些应当属于上述《决定》中的数据资料,所以盗QQ号是此类案件的一种特殊类型,其构成要件是: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上所述,盗QQ号属于截获数据资料,直接侵犯了公民通信自由。所以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定罪,但可能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三)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截获、篡改、删除他人QQ中所保存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数据资料。
截获,是在与他人聊天的过程中通过某种网络工具或不正当手段盗取QQ号码及密码;
篡改,指盗取QQ号后篡改他人QQ中的个人信息,意图达成某种目的;
删除,指擅自删除他人QQ中的相关资料、聊天记录,使他人将无法看到本来聊天记录的内容。
在这三种行为中,截获为篡改和删除的必要前提条件。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只要实施三种行为之一,就应当可以构成此罪。
(四)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指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包括与他人正常通过QQ通信交流的自由和为自己的数据资料保守秘密的自由。
犯罪对象是他人 QQ中的数据资料。公民的聊天记录等数据资料存放在QQ中,都有个人密码进行保护。采取任何方法盗取密码侵犯他人的通信秘密,都构成侵犯通信自由行为。
此外,成立本罪除了必备以上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外,还必须具有严重情节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指盗取他人QQ号多次,并造成严重后果。
二、盗取QQ号犯罪的特点
盗取QQ号的犯罪是当今信息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与一般侵犯通信自由罪不同,它具有以下特点:
1、严重危害公民隐私权利。QQ作为实时短信服务,它比普通话音通信和邮件更能反映通信者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行为方式特点、个人喜好、具体资料、性格特征等。
例如在聊天记录中涉及到的有关个人生活、工作和经济状况的一些信息,以及曾向他人发送过的个人、家庭和居所的照片等。基于这些原因,盗取QQ号的犯罪更为严重地危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利。
2、隐蔽性强。QQ信息的收发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行为人除了可以偷看被害人操作,记下登录密码,也可以用密码破解软件或通过多次尝试非法获取他人登录密码,然后就可以在世界各地登录、使用他人的QQ号码并获取其中信息,而行为人的身份、作案地点很难被发觉。
3、反复作案可能性大。行为人一旦获取了他人QQ号的密码,而未被人发觉,行为人就会肆无忌惮,轻易地多次作案。
而且行为人窃取到密码后立即更改,被害人再也无法取回QQ号码。如此一来,必然会危害到更多人的通信自由权利。
4、犯罪危害后果严重。盗取QQ号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和个人数据隐私权,对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构成严重侵害。
而且这种犯罪往往与其它犯罪有密切联系,很可能被进一步利用来实施其它犯罪行为,如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给正常社会秩序造成巨大隐患和严重危害。
在现代社会,电子信息传输与社会各领域活动正常进行息息相关。盗取QQ号的犯罪可能影响到多种社会法益。
例如盗取他人QQ号并与他人通信时,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和公民隐私权利;盗取QQ号后侵用他人购买的Q币、网络硬盘等侵犯的是财产权或相关财产性利益;
利用他人身份与他人通信或发布一些控制信息,更有可能进一步实施诈骗、敲诈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可见,像QQ这类的信息传输安全对信息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受到刑法保护。
同时,由于它涉及多种法益,不能为一种法益所包括,对这类侵犯数据传输安全的犯罪单独立法要比依照其它刑法处理更有利于对这类犯罪的惩治。
欧洲理事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第3条规定:“各缔约方应在国内法律中建立这样的立法,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利用技术手段、故意实施的非授权拦截计算机数据的非公开传输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这一犯罪立法对解决各国刑法对拦截、盗用网络数据信息犯罪(以盗QQ号犯罪为代表)的立法有重要意义,能为网络数据传输和网络信息交流提供重要法律保护。
而且这一公约是第一个反网络犯罪的国际法律文件,对协调一致立法产生了重要作用。我国在立法中应当借鉴该公约的规定,在刑法中增设“非法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罪”(不知该罪名是否恰当)。
这不仅是我国法规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而且对于保护信息安全,保障社会信息化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盗窃QQ号、游戏卡、虚拟物的价值判断及其犯罪
在中国,盗窃QQ号属于侵入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抢夺或者使用其他方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侵犯QQ用户的合法权益,例如恶意通过修改密码、破解等方式,致使用户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还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QQ也有自己的规定,用户盗窃或者拿走他人QQ号的,QQ会进行处理,最严重的情况可能会直接封禁该账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盗窃他人QQ号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和网络安全犯罪。具体的处罚如下:1. 行政处罚:如果QQ号被盗后仅仅只是账号被恢复,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且被盗号人未选择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盗窃QQ号的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的处罚。2. 刑事处罚:如果盗窃QQ号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导致他人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等情况,公安机关将以盗窃罪等刑事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惩罚性质属于刑事责任,法院将会根据盗窃的情节,判定其主体为犯罪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总之,盗窃他人QQ号是一种违法行为,防范盗窃QQ号很重要,因为QQ号具有重要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价值,一旦盗窃会给受害人带来很大的损失,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还会影响到个人声誉和社交形象。因此,任何人在使用QQ等网络服务时,都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账号安全,避免成为盗窃的受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盗窃他人QQ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该行为会受到以下处罚:1. 警方立案调查:盗窃他人QQ号,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被发现后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调查。2. 刑事责任:盗窃QQ号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触犯刑律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刑罚幅度较大,涉及监禁、罚款等处罚。3. 赔偿责任:盗窃QQ号后,可能会使用他人的账号密码进行不法行为,如发布不良信息、恶意攻击等。一旦造成损害,需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总之,盗窃他人QQ号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会受到警方立案调查和刑事追究,同时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观念,不要参与此类违法行为。
现在是什么年代?你发问的时候已经是2018年了,就在2016的时候官方都要限制登录了,说不是同一台设备都登录不了微信,不同电脑登录qq都需要手机验证。
早在五六年前,我盗取人家的QQ时候,一下子就把她的微信也登录了,到时候qq跟微信是一起绑定的吗?你拿了别人的qq,你都可以登录人家的微信,现在呢又要限制你的手机设备,又要刷脸验证,也就是说别人把那个密码账号告诉给你,你不用去偷的,你都登录不了人家的账号,就是那么简单,这个不提就不要深究了啊,不需要再去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