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计算工龄需要出具以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找以前的用人单位补办

2025-02-24 14:28: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和原公司协商,原公司没有义务必须补办劳动合同,也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员工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也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年限。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日期即可。
法律分析
工龄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直接影响到员工的退休以及福利待遇,而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并不会影响工龄的计算。劳动合同丢失也不会影响工龄的认定,工龄是从公司入职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想要计算工龄的话是可以根据社保缴费的清单来证明员工的工作年限,或者是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申请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日期。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员工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没有缴纳社保的工作经历不能算工龄,计算工龄一般参照交养老保险的时间。工龄规定是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是衡量职工工作时间长短的标志,是确定职工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具体说来,工龄具有以下作用:(一)工龄是指职工退休的条件之一。(二)工龄的长短决定保险福利待遇的高低。(三)工龄是国家处理职工工资和工资性津贴问题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回答2:

由于计算工龄需要出具以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己丢失了劳动合同书,自己负责,需要和原公司好好协商,原公司没有义务必须补办劳动合同,但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

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回答4:

由于计算工龄需要出具以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哪个部门说的?
去社保中心把社保交纳记录打印出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