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一方有出轨行为对配偶不忠的,请求法院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不过,要求一方净身出户是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所以实践中净身出户是否被支持,需要先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当前法律规定确定。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并且,就对方有出轨行为,未尽到夫妻忠实义务的,其实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对于离婚财产的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一方有婚姻过错与财产分割并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但不可能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