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继承法》第25条和第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据《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一般而言,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但是,一项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起为两年,即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之内应该提起诉讼,超过两年,即可能丧失权利。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这就是诉讼时效。
2.遗嘱有效,建议您直接把房产证名字改为你的就行了。
既然是由律师代笔且经过有效见证,遗嘱内容也合法,那这份遗嘱就完全合法有效。遗嘱不存在有效时间问题,一直到按照遗嘱内容进行了财产继承或分割都是有效的,除非你自己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当然,遗产还是尽快继承下来比较好,时间长了会比较麻烦。
另外,遗产继承如果不存在争议,不需要向法院申请,直接继承或者分割就行,就你的情况(两套房产),你只需要持遗嘱、户口本或其他能证明你们父子关系的材料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去房管局做房产变更登记即可。
1.遗嘱有效。
2.遗嘱没有失效期,但是你需要知道两套房产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是你一个人,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则你应该尽快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若该继承人不同意的,应尽快诉讼解决,否则自你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此为诉讼时效,与遗嘱时效无关)。但如果房产证的名字只有你一个人,那么你没有必要提起诉讼,因为诉讼不是遗产分割的必经程序。
遗嘱没有有效期,你也不必向法院申请,直接去房屋登记部门改名字就行 。
遗嘱在你爸签字时公证才行,现在肯定不会公证。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一般是请鉴定机构鉴定。房子是你的,最好鉴定吧,这样以后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