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出口的货物,一定要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录入,当月出口当月录入并且当月做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关单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只能做单证不齐,2、前期单证收齐,顺便说下新政策,现在单证收齐没有90天限制,截止到2013年4月15日之前做单证收齐都可以,既然没有90天限制了,给企业留得时间是很富裕的,企业可以是自身情况来做单证收齐,如果收到报关单了,可以做单证收齐,如果觉得留抵税额不够,可以不做,灵活点,具体方法是在“收齐出口货物明细录入”里把报关单填上就可以了,3、这两步做完后就可以预审了,先一致性检查,然后生成预审明细数据,压缩或不压缩,视情况而定,通过擎天传送平台上传给税务局进行预审,4、等税务局预审完毕后,会上传反馈信息,企业下载下来,在退税系统“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反馈信息读入”读入下载下来的反馈信息,然后撤销已申报数据,接着反馈信息处理,最后是疑点查询,如果有疑点,那就进行调整,调整完了再进行预审,如果没有疑点,那就进行下一步,5、“生成明细申报数据”,这个是进行正式申报时用的,6、“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这个根据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填就可以了,7、“免抵退汇总表录入”,这个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一路回车键直到出现“保存”,附表不用填,8、生成汇总数据,9、打印纸质资料连同电子数据进行正式申报,简单点就这么个过程吧
对了还有电子口岸,现在电子口岸只需要做出口退税模块就行了,在里面主要操作就是报送报关单数据
收到退税联之后,先在中国电子口岸网上系统里,插入操作员卡,用密码进入,到“出口退税”模块里操作一下,点出口退税之后,左边那栏有数据查询,输入报关单号,应该可以查到具体信息,核实信息无误后,网上交单。交单之后等 着,随时看系统里提示,当提示可以到国税局办理退税的时候,就可以去国税办理了。
几个人的回答,综合看一下就明白了
流程: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如果企业不是第一次出口,只是你是新人第一次做退税的话就比较简单了,先要再电子口岸上提交,然后确认收入,再然后开立外销发票申报免税和退税
跟以前一样操作,只是取消了核销单而已。